驻马店房产在线讯 房地产市场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期望。
5月18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中十八条政策干货满满,既有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优惠措施,又有针对购房者的利好消息,更有针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优化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谓送给广大市民和房企的一份大礼。
驻马店房产在线小编就摘取与广大市民购房相关的条例加以整理解析,如下:
利好一:施行购房补贴政策
《措施》明确表示:自发文之日起,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我市购房补贴发放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驻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且不能叠加享受;不与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同享。补贴由受益财政承担60%,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40%。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部分在购房款中直接扣除。
解读:
实施购房补贴的政策,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各地招揽人才、降低购房成本的一种手段。驻马店政府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在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的同时加大对人才引进的扶持,让“书中自有黄金屋”再次得到印证。值得注意的是除普通住宅外,公寓、商墅等产品同样享受以上购房补贴政策。
利好二: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总行规定执行住房个人按揭贷款下限利率政策,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解读:
为鼓励有需要的市民购房,减轻市民购房压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总行规定执行住房个人按揭贷款下限利率政策,据悉,驻马店部分银行已执行首套房4.25%利率政策,对刚需及首改购房客户来说,可以节省不少费用。
利好三: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
任何企业及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置业,实现异地职工享有本地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
解读:
支持异地公积金在本地购房,有助于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对于一些公积金沉淀资金较多的城市,开办异地贷款后,可以有效地盘活部分资金;同时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住房需求,能为回乡置业或跨区域工作和生活的来驻购房者节省一笔不小的房贷利息。
利好四: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力度
加大重点项目路网、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配套建设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和便民网点,促进商品住房的销售和交付使用。穷尽一切措施,高质量完成配建任务,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捐建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接收,办成优质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
解读:
加快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提到教育设施配套,将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有效解决新区教育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利好五:为购房家庭随迁子女提供就学服务
购房家庭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在符合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解读:
政府对购房家庭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一措施鼓励外地人在驻马店购房,利于人口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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