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房产在线讯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拍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31日 至 2016年09月20日 到 登录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31日 至 2016年09月20日 到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9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9月21日09时00分 在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按驻政文(2016)131号、驻政文(2016)132号和驻规函(2014)18号及其确认函驻规函(2015)143号执行。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持经地产交易中心确认的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提交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土地管理的通知》(驻政[2011]113号)文件要求,实行供地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宗地出让成交或审批供地后,土地受让人应当按土地总价款的5%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大道北段1388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09220
开户单位: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501011904824012999023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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